2007年3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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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缺位凸现戒烟市场乱局
李亮

  戒烟产品乱局
  “一天闻一次,3次就戒烟”
  “易星戒烟,只需6天”
  ……
  “6天就能戒烟?”面对神乎其神的戒烟产品广告,抽了11年烟的付强露出不屑的表情:“全是胡扯!”
  两个月前,付强在北京市西单商场3层的一家药房买到一盒振亚牌戒烟香,这是他在戒烟过程中尝试的第3种戒烟产品。
  前两种分别是河南生产的易星戒烟的烟和北京的如烟,再加上振亚戒烟香,3种均以失败告终。

  消费之患
  付强立志戒烟的时间是在两年前,他发现自己早晨刷牙会感到恶心,甚至还吐出黑痰,在咨询朋友和医师后,付强决心戒烟。
  起初爱人为他买了一盒易星戒烟的烟。这是一种形似香烟的制品,产品宣传称“由40多种名贵中草药精心加工而成。烟民像吸烟一样抽吸、把药物吸入肺部,仅需6天就可‘轻松、自然地戒烟’”。
  易星“烟”的过滤嘴位置有一个塑料烟嘴,有一次付强含在嘴里时居然咬碎了塑料烟嘴,划破了嘴唇。当即,付强不再用易星戒烟的烟,此时距离使用时已经半个月,早已过了商家的“6天承诺期”,付强却仍有烟瘾。
  后来有朋友送给付强一盒如烟的礼包用以戒烟。在用如烟的日子里,付强确实很少吸烟,但慢慢地他发现了一个问题:“即使如烟代替了卷烟,但我又依赖上了如烟。我戒不掉卷烟,同样也戒不掉如烟。”
  如烟使用烟弹,当烟弹用完时就要更换。付强盘算下来,每个月购买烟弹的支出比卷烟还要高。
  2005年年底,如烟坠入“尼古丁质疑风波”,北京市许多商场药店纷纷将如烟撤柜,许多如烟使用者开始不再使用如烟。
  付强的一个朋友在使用如烟3天后,出现了腹痛、脸上长包等情况,停用后才恢复正常。
  基于媒体的报道和朋友的情况,付强也将如烟束之高阁。
  如烟风波之后,北京市场上的戒烟产品纷纷消失了踪影。
  同市场上的冷淡相比,戒烟产品的广告却仍然是铺天盖地,各种产品层出不穷。

  市场之乱
  面对媒体的质疑,卫生部受9部委的委托,同意对如烟进行官方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悬而未决。
  但就整个戒烟产品市场来说,“混乱”可能是用来形容的最恰当词语。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许桂华说:“当前戒烟产品市场良莠不齐,混乱不堪,多数企业处于维持状态。”
  据《2003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消费了世界上1/3的卷烟,烟民总和将近3.5亿,一份《AC尼尔森烟草市场调查报告》统计得出:中国大概有6000万人迫切需要解除对香烟的依赖,而2.5亿人对戒烟存在需求。
  计算起来,中国戒烟市场将有1000亿元的空间。
  2005年,中国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意味着中国将加大控烟、戒烟的力度,无疑对烟草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但是对戒烟市场来说,却是前所未有的机遇。
  由于认准市场利润巨大,市面上出现了大量鱼目混珠的戒烟产品。有一种产品类似一张卡片,其广告声称只要将卡片放入烟盒内,就可降低卷烟的毒害。控烟协会前副会长张义芳称其“纯属无稽之谈”。
  在广告中夸大其疗效的戒烟产品不胜枚举,此一阶段,中国戒烟市场空前繁荣。但是这种繁荣并没有持续多久,许多戒烟产品的功效纷纷受到消费者的质疑,于是戒烟市场上形成一种奇怪的现象——1000亿元的市场,谁都想涉足,但涉足产品不是短命就是苦苦支撑。
  如此乱局谁之过?

  批号混乱
  戒烟产品究竟应该属于什么批号?也就是说,戒烟产品是保健品,是食品,是药品,还是医疗器械?
  天下无烟的烟身属于电子产品,烟弹是保健品,老烟枪是食字号,也就是食品……
  张义芳说:“戒烟产品并没有统一的批号,由此也引起了市场上的混乱。”
  烟草部门曾经想对如烟进行管理,但是,如烟并不在国家规定的烟草制品行列之内,“如果戒烟产品让烟草部门来管理,将是多么可笑的事”。

  缺少认证机构
  “经过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的认证”——在爱无烟的广告宣传中,频繁出现了这个认证。但是认证都有哪些内容?有无标准?作为控烟协会的秘书长,许桂华首先声明:“我们做的是认定,不是认证。”
  据许桂华介绍,控烟协会只是一个民间团体,并没有做认证的资格,只是推荐企业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一些检测,最后由协会做出一个认定。这个认定的有效期只是一年,一年过后,企业还要重新做认定检测。
  据了解,在5年前,还有60多家戒烟企业和控烟协会有过联系,现在却一家也没有。
  按此说法,爱无烟手中控烟协会的认定已经过期,却仍然在使用。对于戒烟产品,国家级的检测机构只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定,各地的戒烟产品可以在省级或以上的检测机构做检测。
  “但这些检测只是针对产品有无毒害作用等方面,对于有无戒烟功效,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部门做认证。”张义芳指出。
  监管问题同样凸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声称,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没有“如烟”这一产品,更别提其他的戒烟产品。卫生部及其下属单位疾控中心则表示,虽然控烟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在该部门,但是戒烟产品的监督管理权限却不在其内。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认为不能统管所有戒烟产品。

  法律缺位
  2003年11月,中国成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第77个缔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
  之后,中国又相继颁布了《烟草专卖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到控烟方面。
  2004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李钟郁博士时,承诺力争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无烟奥运会。
  但是,中国在控烟方面的立法和实施有缺陷和漏洞,缺乏实效和力度。
  中国目前对控烟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张义芳认为,烟草行业和卫生部门因利益而对立,而在卫生部门也存在激进和保守两种截然不同的控烟态度。
  怎样解决两部门之间的矛盾,对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很大的帮助。
  “另外,中国也应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国家的控烟规划,并且在立法上得以体现,明确专有的监管部门,从而约束控制整个戒烟市场。”张义芳说。(李亮)